永时文学>科幻>无名之书 > 第42章 心意
    “好!不管什么考核我一定会通过的!”

    “出了国,以后会做更危险更血腥的事情,你能接受吗?”

    “我一定可以做到,做得更好!”

    “忠犬属性还真的拉满了啊。”林风伸手将碗递给刘明。

    “那,大哥喜欢吗?!”刘明满眼期待。

    “不喜欢!我讨厌狗!”林风望着手腕上依旧未散去的勒痕道,“狗会咬人,不是什么好东西!疯起来真让人受不了。”

    “可是,每只狗的脾气不一样……大哥如果因为那一个败类而否定了全部狗狗,是不是太过分了呢?”说着就可怜巴巴地望着林风。“狗狗很忠诚的,尤其是忠犬…绝对听话,绝对的好养活……”

    “去吧,去吧,洗碗去,我要睡觉了。”说着就立刻躺下卷好被子,包紧自己。

    “好,大哥好好休息,有需要叫我!”

    接下来的几天,刘明基本住在了林风的家里以方便照顾林风的生活起居。把别墅上下打扫的干干净净,整理的井井有条,每天变着花样的给林风做各种各样的餐食,努力哄他开心。而林风也在某人的精心照料下恢复健康,又变回了原来的那个“黑社会”老大。只是这次脸上多了一点幸福的红晕,眼角带着些许的温柔,穿上浅色的居家服,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

    “大哥!我今天去买菜,顺便逛了商场给你买了一件睡衣!”刘明看着林风慢慢道:“我感觉你原来的那个有点旧,就擅作主张给你买了新的…你要是不喜欢我就,就扔了…”

    “给我看看。”林风有些意外,长这么大除了加德纳没人给他买过衣服。

    “呐。”说着就走了过来,掏出了衣服。

    林风坐起,拆开了包装,“酒红色的啊……”看着鲜艳的睡衣,林风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为什么买这个艳的颜色?

    “那个,感觉和你的眼睛颜色很像…”说着就低头小心地偷看林风。“而且我觉得这个颜色应该会很适合你……”

    林风看着他又看了看衣服笑了笑。想起来他之前形容自己是玫瑰花,看来这几天还是有其他想法的啊。“衣服摸着还挺滑的,质感不错!我先收着了,你回头帮我洗了吧。我改天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