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吐出来这件事🌦暂且不论,该做的事情还是要做。
抵达现场後,二人分别向案发现场的第一发现者、先行赶到的警察们、现场的采检人员以及清洁人员等人询问了案发现场的大致情况,尽🕟管还有很多不清楚的部分,但还是大致整理出了几个重点。
1?犯人没有隐藏屍T的打算。
2?S🚙📯🞗i者年龄分布不一,最大二十五岁最小⛝十六岁。
3?犯人的人数可能是复数以上。
4?犯人疑似在利用活人进行杀人的实验。
以上便是现阶段得出的四个重点,不排除日後可能会减少或增加。
但🃄🕎归根结柢,档案中记录的重点终究不是实质⛝X的犯罪证据。
仅凭档案中纪录的这几🈹🃎🖪个重点就想抓捕犯人,说实话,就🔤🂥🐺算花上一辈子的时间也不🖺可能抓到人。
因此新进检察官和资深员警决定去调阅巷弄口的监控录像,看看能不能从中找到甚麽有用的线索。😷
但是……………仔细想想,除了极少部分脑袋有问🞱题的天才和蠢货,犯下这等高调案件的杀人犯真的会天真到在监控画面中留下自己的身影吗?按常理来说,脑袋正常🅋🅀的人都不会这麽做。
说句真心话,无论是新进检察官还是资深员警,都不认为事情的😑⛟发展会那麽顺利。
新进检察官???︰「嗯?」
资深警员A︰「啊?」
但🃄🕎有些时候,事件的调查进度就是会快到堪称异常的级别。
就像现在一样。